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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阿曼德》书评:他一直活在17岁,他死去的那一年里

他一直活在17岁,他死去的那一年里

by hui.feidelus

最初发表:2012-08-05 01:31:25

※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1

终于看完了(或者说竟然就这么看完了),倒回开头再重看第一章,BGM正好开始放Tennessee,就像边出字幕边配乐一样辉煌。瞬间就释然了,他和玛瑞斯的故事从开头到结尾从天涯到海角就这么没完没了。

不管怎么说,整本书字里行间都是玛瑞斯玛瑞斯,动不动就把旧主提出来咬牙切齿一番,一会儿客观的评价人家是多情的绅士的慷慨的智慧的,一会儿又恨不得把玛老湿骂死,你个残暴的孩子气的脑壳短路的自以为是的见死不救的老不死!但是马上又冷静下来以柔弱者的心态表示他强大无比啊他是我再生父母呀快来残暴的镇压我嚣张的怒火吧!我如此放肆对他来说算什么,孩子一样任性胡闹而已呀!配合他“小小的拳头”和小脚乱捶乱踢,艾玛,阿玛迪欧快住手,老人家如我者不像你主人那么渣,心里很承受不来!

阿曼德对玛瑞斯很矛盾。他说我可能会再爱他,再向他学习,再在他身边住下去,但是我害怕!我害怕我会再爱他。太纠结了,需要心理医生疏导,我们的阿曼德也像现代人一样恐爱了。

恐爱症到底是怎么来的呢?也许是害怕那样的爱会带来的伤害,甚至远不止伤害,对于阿玛迪欧来说,那就是毁灭。

他说到他唯一的青春年少,语气虽有不甘,但还算平淡。他一直活在死去的那一年里,那一年他学习各种知识,视玛瑞斯为圣明化身,指路明灯。那一年他一度失去得一干二净,却也得到与之成正比的赏赐。他在那短短一年中就体会了生为人类的绝望和欲望,而在这之前,他竟然是像圣徒一般过活,纯净骄傲一心为主。前后变化之大,让人无法直视。但其实,阿曼德不就是这样么,如果他还是个凡人,那认识他的人每一次见他,说不定都会发出“你又变了”的感叹呢。

他的经历被他用短短一夜就说成了一本书,但这本书吧,看起来洋洋洒洒千言万字,却觉得轻了,薄了,总觉得有点不够。但你说不够吧,里面的情感,每一段经历,又都浓烈得如杜鹃啼血。

这就是阿曼德给我的感觉。他的经历不多,相比莱斯特——那个只有两百岁的万人迷——他那多出来的三百年简直就是在浪!费!青!春!但是这个从小被自己天赋宠坏,又被玛瑞斯的古罗马情怀灌醉的奢侈狂,他面对这样一段300年的囚刑,他妈的都每日每夜没日没夜地认真以对啊!

这是怎样的精神病啊!

值得吗值得吗值得吗?

我多想和这疯子面谈一下,大声咆哮问他:你值得吗值得吗值得吗?

你们说,他会怎样回答我?

他会说,不值得吗不值得吗不值得吗?

我特么不要跟你玩文字游戏啊!

他一直否认自己那段白痴一般的经历,但我没有从中看到多少懊悔。在莱斯特的叙述中,有一段让我有点意外。

莱斯特被克劳迪娅伤害之后,跑去巴黎求助(我当时就想泥煤啊怎么这么不要脸啊莱斯特,后来才觉得原来这是深得玛老湿真传)。他说他第一眼见到阿曼德,觉得他“好多了”,但脸上还是缺少点什么。

“当他应声来开门时,看到他,颇令我吃了一惊。

  他像是狄更斯小说中的人物,穿着朴素带有光泽的订制黑色礼服,文艺复兴时代的卷发剪掉了。他未染风霜的年轻脸容,标刻着大卫高柏菲尔的天真,史提沃夫的高傲,只是欠缺一份真正的自然和内在的精神而已。”

从圣婴公墓的地底出来也差不多一百年之久,而他还是没有找到可以重新相信的奇迹。那种生无可恋的感觉我想我非常清楚。

所以如果你问值不值得,他也会反问你呢,不值得吗?啊,那什么又是值得的呢?

如果那是一种错误,那什么才是正确的呢?你,你们这些同类,他们那些人类,都自以为自己清楚。那你告诉我啊,你说我错了,那什么才是正确的,什么才是清醒,什么才是值得?!

我也不知道。连莱斯特这个混蛋都说,我也不知道。(好吧他是第一个说“我也不知道”的。)

你信仰什么?信仰上帝还是佛祖?我说上帝和佛都不能说服我,我唯有信仰死亡。那谁又能接受?

其实关键不在于信仰谁,关键在于,你说的,我都信了。我他妈就那么一心一意心无旁骛地信了,管你说猪能飞还是水能倒流,我就信了,那就好了!我不想再思考对不对,合不合逻辑,你只要能说服我信了你,你就是我的神啊我的主。

但问题在于你不能。我心中疑惑,你不能解答,我内心呐喊,你不能听到。我又哭又叫又疯又闹,你却只能像个软弱的凡人一样手足无措地站在一边。你曾经那么圣明威武,现在却无知无助,令人痛恨。啊是的,阿曼德痛恨这一切。我恨你,他只是没说。我恨你!我恨你使自己成为我心中那倒掉的灯塔,坍塌的偶像!

但玛瑞斯其实又极其无辜,他是神吗?他一点都不是。他自己说,我只是一个自赎的人呀,孩子。

但是这些阿曼德怎么可能相信呢?你说自己好,他信,你说自己不好,不行,他不接受。我的主人,他怎么可能不好,啊?就算他拿鞭子抽我,也是好的,对不对?他不可能不好,我如此信任他,他就是好,就是正确,就是真理,就是我无神论心中的信仰,就是我麻痹迟钝时的痴迷,是我极端理性下的癫狂。

你说怎么着,我没有信仰?这算不算信仰?这还不算?那是什么,是个例外么?!

抛弃一切华丽的说辞,难道不是爱吗?啊,如果这都不算爱,我有啥子好悲哀哟……

阿曼德这个人,每次说爱的时候,总是把爱说得像“爱”。但玛瑞斯这个老老老老老鬼,每次说爱的时候,总让人怀疑,你说真的假的?

他不是干过这事吗?在威尼斯,阿玛迪欧说我爱你呀主人,他说,恩,我毫不怀疑你爱我。看得我这种读者心里翻腾,但人家阿玛迪欧一点都不在乎,谁他妈的在乎!你爱不爱不重要,我爱你就行了!

多么勇敢,无怪乎他能为了凶手桑提诺守节三百年。

他似乎很看得开,关于这一干人等的乱搞关系,凶手和受害者在一起行动了,他轻描淡写说一句,你都不知道他是在讽刺呢还是在讽刺呢还是在讽刺呢。至于玛瑞斯三百年来不现身,他就当他花了一百年时间去内服外调,完全不想把自己三五个夜晚就自行痊愈这种事跟他旧主的可疑行径相联系。

玛瑞斯没死,他知道,玛瑞斯活着,他知道,玛瑞斯来找过他,他知道,玛瑞斯来找过但又离开了,他什么都知道。

也许当时不知道,但后来全知道了。知道了之后,他还是没有去找旧主,如果可以,多希望他能以当初离开时的姿态,义无反顾奔赴那温柔的怀抱复又被红色天鹅绒所围绕啊。

他能吗?在以前,书看到一半的时候,我批评说玛瑞斯无上的珍宝却是个心里脆弱的小孩。我忘了,他那时候满打满算,也才17岁半啊。再回首,已经过了三百年。

来想想看,三百年,够人的灵魂轮回几次了?三百年,真正几个世纪前的事,恍若几个隔世了?算来算去,那些威尼斯岁月,那些浮雕与圣贤,那些蕾丝与花边,还有那些火把与断剑,都是上辈子,上上辈子,麦子都割过上万茬能养出好几亿人口之前的事情了。

你还说爱,爱都沉默好多年了,一提起来能扬起好几个世纪的灰尘来迷你的眼。你说恨吧,恨啥呢?他不来找,我去找他么?我找你,我又怕你都不认识我了。

先生,你哪位?

别做一些蠢事吧,别做蠢事跨过这道“顺其自然”的时间巨壑。阿玛迪欧和他的玛瑞斯分离了,顺其自然吧;阿曼德又和玛瑞斯相遇了,随缘吧。

“如此足矣,我知道我们终有相逢的一刻。”天谴者女王中的一句。下一句就变成:即使是在极度危险之时,我也知道我们得以在自由死去之前重逢。

总有一天我要死了或者你要死了,你要来看我,或者我会去看你。

那咱们就走着瞧呗。

阿玛迪欧从来就这么勇敢。敢于试试看,我这么做了,他要拿我怎么办?

他能拿你怎么办?他是玛瑞斯,他能咬你两口么?

所以你从太阳里掉下来,把楼顶砸个洞。而他呢,他又不知道你活下来了。

你在他面前总是奇迹,他在你面前总是……让你懒得生气。

所以他是什么也没办,他拿着你的旧衣服,盯着那些破蕾丝,哀叹一句,烧了。

走着瞧的结果就是,即使你再次从他面前死去,他也就是顺便才来看看你。

卧槽!这句是读者我替阿曼德说的。玛老湿你不满意的话就来纠正我该怎么正确发音骂卧槽啊!

让读者我气愤的是,玛老湿对待阿曼德的态度,非常不端正。一而再再而三地任人家“死去”,被抢走,就像抢走了一件了不起的艺术品一样——不管自己有没有实力去夺回来。好吧反正人家收集的艺术珍品有得是,不缺这一点。对了,就是这种态度,这种对待收藏品一般的态度。阿玛迪欧是他收集的最美丽迷人的藏品,为此他可以把他带进自己的卧室。他爱他的美丽和脆弱,倔强和疯狂,因为这些全都是构成“阿玛迪欧”这件珍宝不可或缺的因素。他爱阿玛迪欧比阿曼德爱瑟贝尔少吗?未必,只是在爱中,他看见的和阿曼德看见的不一样而已。

阿曼德爱上谁,来吧告诉我,要我为你做什么都可以。玛瑞斯不会,玛瑞斯只会说,看,小宝贝,我为你做了什么,什么是你该学的,你要听话否则我打你屁股。也许再过500年阿曼德也会变成这样:小子,去把吸血鬼戒律抄个三百遍,不抄?我把你送去狼外婆玛瑞斯那里调教你信不信?所以这两位爱人的方式不一样,一个是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一个是我给你什么,你就要什么。

玛瑞斯需要一个人来葱白他。需要一个人把他当专制的神,亲密的神

来盲目的崇拜。光虔诚还不够,还得盲目,因为盲目使人愚蠢,他就需要有人傻傻地爱着他。不能太聪明,就算真的聪明,也别太理智,因为你一理智吧,他就没处搁了。

他只是个吸血鬼,变成吸血鬼前,只是个凡人。他既没带种,也不是神。

阿玛迪欧在那段时间内满足了这个愿望。但到了后来,变成了傻傻的阿曼德,却不会再傻傻地爱他了,这个可不行。再后来,变成“可能会再爱他”的阿曼德,但不傻了,这个就更不行了。

阿曼德希望的是最猛烈的贴合,最热烈的爱欲,最美丽的幻觉和最陶醉的亲吻。连挨打也挨得创意十足,五光十色全是红色和黄色的痛觉,打了之后又要吻,这才是爱,不管是痛还是快都要痛快,更快更高更强才是阿曼德的奥林匹克精神。也才符合这天才画师的审美标准。

但是呢,这么多年后玛瑞斯还能再带给他当年的快乐么?而且说回来,他还能让玛瑞斯再次爆发出老不休的渴望么?

糊弄17岁的孩子好容易,忽悠500岁的同类可就难啦。玛瑞斯知道这点,不得已退避三舍,躲到袍子里戴着白手套,跟自己宝贝儿子斯斯文文的握个小手。

让人愤怒的玛老湿暂时打住。不提他了,一说就来气。这家伙脑袋进水,从未干过,如此而已。

另外玛瑞斯这个……死有钱人,有钱的死人,不自觉流露出的高傲和自大,简直想一巴掌糊他脸上。有钱了不起啊?!嘤嘤嘤还真了不起,不然莱斯特凭什么一变成吸血鬼就开始了华丽丽的生活卧槽!

虽然跟了个疯癫的主,但人家好歹有物质基础啊!(按现代标准来看,莱斯特是标准的有车有房,没爹没娘。)

好这是题外话先按下不表。

我喜欢阿曼德的叙述方式,什么“我想那么做,于是我就做了。”非常直接,深得我心。

 

2

书里有几个地方是我非常触动的。可以说有的紧张得过呼吸都犯了。

第14章,残忍的第14章,让我难受的不是阿玛迪欧和主人的分离,而是那些凡人男孩被丢进火中。天啊一想起那几段就绝望!!!

同样绝望又疯狂的还有阿曼德自述克劳迪娅的那一段。看到那里,我简直不能原谅他了!太残忍了,难道我会相信他真是出于好意好意好意吗我呸!什么只是满足她最后的愿望,那难道不是满足你个小变态的欲望吗!那一段写得太真实太有画面感,每一个字都血淋漓的,即使翻译过来也丝毫不减其丧尽天良的杀伤力啊!

在那一章中,我才又一次认识了这个我认为很好理解的角色,确实很好理解,这种家家酒似的外科手术,天性本恶的小鬼!无法忍受那一章的阿曼德,我几乎是仇恨着看过去的。

因为没办法,我还是喜欢克劳迪娅,从多年前看到电影里那个小女孩起就喜欢。后来去看了夜访吸血鬼和肉体窃贼,不得不说都是冲着克劳迪娅去的。但现在看到这谁,这么坦白地就讲出来了,我愤怒得啊,这完全是一种亲妈的愤怒!这一刻我不是阿曼德亲妈了,再亲也要撕碎你啊!!!

但是我不能把手机扔出去,顶多把枕头踢到床脚底下而已。

其实这本书最让我喜欢的,不是前面半本讲阿玛迪欧和玛瑞斯的故事,是后面讲到瑟贝尔和本杰明的时候。

我忽然又看见了阿曼德的另一面。

他靠在钢琴边对瑟贝尔飞吻的时候(我觉得这里表现了他天性中的小流氓气质),被两小孩从屋顶挖出来的时候(这里又表现了他天性中的想多了气质),躺在瑟贝尔的床上和他们密谋找个受害人的时候(还有他后天磨练出来的冷酷,以及对他所爱的无辜凡人的保护。他不要本杰明耍小把戏,更不让瑟贝尔参与进来),就觉得啊,整本书里,抛开大段晦涩的独白,无视奢华的文艺复兴再现,这三个人的对话无疑是最现代,最好懂,最能理解,最有画面感,简直就像看电影一样流畅。太爱那些实在又孩子气的对话了。

然后那里第一次见识到阿曼德狩猎吧。扛个尸体下楼梯,恩,想想他也就一米七左右,扛个大汉,好萌Σ(0 0。不过幸好他真的一直狩猎有罪的人,不然我真的无法欣赏他的英姿。还有他说自己脚很小,可以穿12岁的本吉的鞋子,他以前也说自己的手是“小小的手”,但我从没觉得到底有多小,直到此时才在对比之下凸显了真实感。他穿着成年男人的大衣服,把皮带使劲绑在腰上,为了不让裤子落下来。我狂笑了,这个流浪儿童!活像个吉普赛人,跟那小小贝都因人一样满不在乎!

还有这里:

“再见,我的爱人,”我说,“等我回来。”

“阿曼德,你一定要回来,”她的眸子盈满泪水,“你答应我。”

我感到眩惑。“瑟贝尔,”我说,“女人们怎么总是等着听到这句话,我爱你。”

读者我也感到了晕眩。默默扭头,说得好像你就没在等这句话一样。这里没有孩子气吧,明明是宠溺的语气嘛!是条真汉子呢阿曼德桑!

之后的猎食,他描述得很简单,但却是从未有过的描述(不记得前面他有这么津津有味地说过自己怎么吃东西。虽然他也说自己刚变成吸血鬼时饿的厉害,但在下文里,总觉得他是不需要进食的。大概就是一个人的时候,吃饭也变得很马虎。大家都一样)。看得出他无比享受。是不是也可以说,这两个凡人让他觉得有奔头了,连吃东西都有胃口了?毕竟,连吃都不享受的人生鬼命,真是太无聊了。

(写到这里,读者我想起一个人。一个同阿曼德一样,永远不存在的人。我忽然觉得那个人跟阿曼德这个角色性格有联系,毕竟能被翻译成中文的编年史,也一定能被翻译成其他文字,世界各地的人也都能看到。所以被借鉴去当其他人物的原型,这种事是有可能的。但这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暂时不说它。)

 

从这面可以看出,阿曼德确确实实在某一方面是十足冷静理智的。我喜欢他说自己飞快地扣纽扣穿裤子拉拉链(奇怪的爱好,就喜欢看这些琐事),然后跑上街,专业利落的解决掉尸体(但我怀疑他扔得真不是地方),这让我觉得他不只是个容貌如花的少年,他确实是个蕴藏巨大力量和丰富经验的老鬼,足以担当下一代的玛瑞斯。

他在威尼斯时就开始处理那些事务,后来又主持集会,管理剧场,各宗琐事。更不用提他在天谴者女王中的表现,开了夜之岛,俨然一派商业巨头的模样。

他自有他的天赋,不止是绘画,不止是美貌,就算离开了玛瑞斯,他也可以好好的活下去。只要他愿意。

如果他就满足于这点,就能快快乐乐地活下去,最后再快快乐乐,疯疯癫癫的去死。只要他所求的不是爱,信仰也早已放弃。

但是没有爱和美,没有信仰,他又怎么活呢?

没有这些东西,我们又怎么活得下去呢?我们活着还图个什么呢?

看着后面,我觉得这哪是吸血鬼的故事,明明是人的故事。玛瑞斯,我一度认为无疑是最具人性的,但现在看来阿曼德也一样,他也有很深刻的人性,哪怕他活的年月并不长。

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在阿曼德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一开始,我也觉得很像自己,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性格。但连着看莱斯特卷,看玛瑞斯卷,看女王卷,你会觉得他们每个人所追求的,都在自己身上有所体现,莱斯特追求的冒险,卡布瑞追求的自然,阿曼德追求的美和爱。多么像自己求之不得的一切。

(并且我发现自己总是爱上同一种类型的人物。其实是不是也可以说,因为这些人物和自己很像,我希望通过他们了解自己?)

他们比我们多的,无非是时间。时间让他们踏上一条长长长路,更多机会,更多体验,去找自己想要的。他们不再生病,受伤,死亡,他们有了这些保障,那又能不能比我们求得更多,活得更快乐呢?

好像没有。他们之中没有一个是幸福的。

变成吸血鬼的那一刻,他们是真的死了,从此只是一个徒具实体的幽魂,去追赶一直想要的,一直渴望得到的,但永远不满足。

他们的精神状态都被停止在了死亡的那一刻,从此当学者的永远学习者,但问题再不会有解答;当孩子的永远任性着,心智和理性永远长不大;求善的永远发现自己必须与恶为伍,善就是飘在头顶的苹果,双手紧抓猎物,已无再多能力去碰触至善的真面目;求恶的永远变不成魔鬼,只是闯祸,闯祸,闯下一堆招惹恶魔的大祸,自己始终无法成为新的邪恶……

你做的任何,都不再有结果。死不瞑目,死不瞑目。

谁说重点在于中途?谁说旅程最美?谁敢说路程上最要紧的,不是选一个对的人一同上路?

我希望看到终点,只有终点才会让人觉得值,才不会那么累,才有奋力之后的休息,才不会介意一路上走得艰苦。

我多想像瑟贝尔一样,只弹心中所想。其他一切凡尘俗世,皆不是我的范畴。她简直比吸血鬼还超脱,还无畏。管你是死还是活,我宁愿奏着我的热情一路走向死亡。

这才是短暂一生该有的生活方式。

瑟贝尔生而为人,她紧抓着自己的天赋不放,执着得感天动地。她的乐章,每一个乐句都是人类的演绎,生而为人,一切人类的优势,缺陷,善念,冲动,一切愤怒和欲望,一切能说的和不能说的,都有出口,都有表达。文章太逻辑,语言太束缚,都不够描述我心中所想。音乐和图画才是最直接的表达,才是贯穿天地的巴比伦之塔。没有阻碍和遮盖,如决堤洪流,听得懂的人就接受最致命的冲击,听不懂的人就是看天书上的密码。

这些东西,必须存在于她是人类的前提下。作为人,她弹的才是生为人类的音乐,作为鬼,她只能弹奏幽魂的音乐了。如果你说这没什么不同,反正都是一个人弹的。那这么说,为什么一个人小时候做的事,长大后再来看,会觉得很傻很天真呢?那还是同一个人啊,甚至没有跨越生死的界限啊!

阿曼德已经学会了珍视这些人作为人类的时候了。

 

3

 

阿曼德这个吸血鬼很怪。让我们纵观编年史,有谁像他一样,一次次舍弃自己的名字的?他原名安德烈,被玛瑞斯赎出之后赐名阿玛迪欧,后又被桑提诺命名为阿曼德并沿用至今。就连我们最善良懦弱的路易,也不曾因为肉身已死就改名换号。莱斯特,一直用着家族姓氏,潘多拉出于隐私考虑才没有公布自己和玛瑞斯所属的古罗马家族。还有其他人等,也都没有像阿曼德这样老是换马甲的。而且他对以往的名字弃得彻底,当他叫这个名字的时候,你不会想到他还曾经叫过那个名字。

是的,当他叫阿玛迪欧的时候,你就不会想到他还曾经是安德烈。当他变成阿曼德的时候,那个阿玛迪欧就已经在他心中自杀了。

很震撼我的是,安德烈居然是个绘制东正教圣像的天才画师。玛瑞斯还未见他,便知道他曾经一次次混合蛋液和颜料,一遍遍描绘心中基督的面庞。他的画作,被那些僧侣们称作是“不是人类双手所能创造的”,还被敬献给皇室贵族,何等的天赋和荣誉,可以想象!

但是后来,他到了威尼斯,住进了玛瑞斯的宫殿,他就再没有干过这些事了。他变成了阿玛迪欧,负责帮主人收取画作的钱,购买颜料,当饭菜做的不好时斥责仆人,挥泪送别玛瑞斯的弟子外出作画……从玛瑞斯和他自己的叙述来看,他是忘了那一段,忘了自己的语言和天赋,也忘了他的信仰。玛瑞斯成了新的信仰,他的基督他的主他的神,他的法则他的一切。

再后来他成了阿曼德,自己都说那是一段荒谬的日子。不忍再提。

我始终疑惑,他究竟是怎样才能抛弃自己的天才,那“不是人类双手所能创造的”天才。他难道从来没有感知到它们过?还是从来就觉得不重要,不必重视?

无法想象。因为在我的理解中,天赋是何等得天独厚,那几乎不必让你费心去理解,就能用一种与上天沟通的姿态,凭直觉就完成了别人想都没想到的事。我把这些直觉和潜意识称之为“得了神谕”。那是一种神奇的感觉,等到事后你再回头去看,甚至会怀疑那是不是自己做的。

安德烈有这样的本事,他也说过,那不是他画的,那是神让他画的,是神通过他的手,描绘下那些圣像。

我们所学的一切技能技巧,都只是为了在那一刻忠实完美地呈现神之传达。与神对话,他告诉你的,他让你看见的,你可以丝毫不差地复述下来,那就是最完美的了。是呀,还有什么能比真理更真理,还有什么能比美丽更美丽,还有什么能比神圣更神圣呢?就像柏拉图说,你觉得美,是因为你心中已经有了绝对美的原型。世间的一切美,都不可能超越这绝对的美。如果那绝对的美,那美丽的原型,那理念中的美能被看到,那是一种多么求之不得的天赋啊,这种天赋,谁会愿意放弃?

但是,他却……就那么遗忘了。只字未提。

多么简单!说没有,就没有了!就像威尼斯,像圣婴公墓,像吸血鬼剧院,离开了就不再回去就干脆毁灭就彻彻底底放弃。留恋吗是的!留恋的是那些人而非那些事,留恋的是那些美好而非痛苦,那些伤痛的悲哀的剜心的流血的,就都统统忘了吧忘了吧忘了就不存在了就没有那回事了……

但是哪有那么简单!难道说忘了就等于没有发生过吗?难道说忘了就不会对你产生影响吗?小孩子自我安慰的想法,愚蠢!那些事已经在那里了,所以它们发生了,有影响了,你已卷入其中了,为什么还妄想置身事外冷眼旁观好像一切都不是发生在你头上呢!

阿曼德逃避的难道只是那些过去刺伤他的回忆吗?他一再抛弃抛弃抛弃,抛弃旧物让自己赶紧逃离伤害。他一再哭求天啊神啊来个人吧带我走吧,我等了这么久,求求你来个谁爱我救我出生天吧。但是呢,后来终于明白,没有人能救你,没有人能给你重生,死或者不死,地狱都在那里。

他多可笑,他离开玛瑞斯后的那些恋爱,都可笑得让人不好意思。他竟然对莱斯特吼叫,我等了你一百年,而你竟然还是不爱我!啊凭什么!凭什么人家要爱你?凭什么你又莫名其妙爱上他了?就因为他摧毁了你的枷锁,所以你就爱上了屠龙的骑士?!

他对路易说,你还有什么要我做的吗?你还有什么需要我为你做的吗?

他那自以为是的,拙劣的外科手术,搞得克劳迪娅人不人鬼不鬼,让那么可爱的一个躯壳,连死都不能保持应有的,仅剩的体面和尊严,难道他做的不比莱斯特更卑鄙吗!

还有丹尼尔,他用他孩子气的“付出”逼疯了丹尼尔,而他就那么不管了。就像丹尼尔又是他一件失败的精神手术的试验品一样。

你的恋爱,到底是什么?你索取和付出都如此粗暴,像个强盗。“掠夺”式的取得,和填鸭式的给予,根本无法让对方快乐。你就只适合跟洋娃娃玩,只有洋娃娃才不会对你抱怨。

难怪不得玛瑞斯反对过早地把年轻人缔造成吸血鬼,说什么他们的灵魂过早进入黑暗,最后会疯掉。这么文艺干什么!直接说死得太早,人都还没当够,就当鬼,会心理失衡的。

 

 

4

现在来探讨一下,玛瑞斯所说的,“千万不可把年纪太小的孩子变成同类,他们的心过早进入黑暗,阿曼德就是他最愧疚的作品”这一说法的理由。

起先我说,这是因为他们人都还没当够,就去当鬼,会造成心理失衡。但是为什么当鬼就会失衡呢?

阿曼德说起戴维的时候,是这样的语气:他其实已经是一个老人的灵魂了。

好像有点羡慕的样子。

玛瑞斯说,变成吸血鬼的那一刻,他的心智也会停滞,留在他死去的时候。其实可以这样理解,人的心智是随着时间推移,在人与人的交往中逐渐成熟的。老人的灵魂和孩子的灵魂有什么区别吗?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时间和经历塑造了老年人的感悟吧。

身为人的时候,我们就不得不和人打交道,喜欢的,不喜欢的,刻意安排的,和偶然遇见的,这些都逃不掉,走到任何地方,都得和人周旋。所以会说,上学的时候我可以选择合得来的亲密朋友,而走上社会,就不得不和每一个遇到的人表示亲切。也有人觉得自己不必对所有人都表示亲切,但要想少些麻烦,多些便利,同时也保持一点点个人空间,就得小心翼翼来维持一个平衡的亲密度。不能太好,也不能太坏,慢慢的自己就收敛了棱角,变得圆润无比。

所以,老人和孩子的区别,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阅人之多寡的区别吧。

回过头来看,当阿玛迪欧变成吸血鬼,他才17岁,他的小小小半辈子,遇到过什么人?不用加上脚趾都能数清。与人交往,与敌斡旋,玛瑞斯送他去的风月场所,他到底能学到多少经验?玛瑞斯教会他琴棋诗书画,但没有交给他人生经验,他还是凭着一股子年轻爱人的热情和冲动在和玛瑞斯恋爱,可以说,那是笨拙的、稚嫩的、原始的沟通交流本能而已,他就由着性子干,干砸了玛瑞斯打一顿,又不长教训了。

阿玛迪欧变成吸血鬼之后,才半年就被俘虏去了。之后他过了两百年暗无天日的荒谬生活——不,只是生存着。他接触的是荒唐的崇拜,是他不相信又强迫自己去相信的信仰,他身边是一群衣衫褴褛状似邪教的众徒,盲目而恐惧。不要说与人交往,他甚至连一个可以说话的同类都没有!这样的环境,能学到什么?能有什么相得益彰的经验教训供他揣摩?根本没有。他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了二百年。

幸而他永远不败的青春容颜,这无疑是老玛瑞斯做得唯一正确的一件事。

所以,这里就知道了,并不是什么魔法让小吸血鬼的心智停留在那一刻,而是变成吸血鬼之后,他们无法接触到正常的磨砺,没有人类社会的成长经历,就无法让心智同时代一起进步。

我们还可以从玛瑞斯的后罗马岁月中看出,他的交际渴望和学习欲望。他每夜每夜在家大宴宾客,不管三教九流统统都前来拜访。他让客人充斥家中,长期供应美食美酒,只为他们能为他带来畅所欲言的氛围。

这是一种古罗马式的情怀,众神都快乐地活在圣殿山上,没有什么不可以交谈,没有什么思想必须禁锢,一个拥有广场和共和的祥和之地。无怪乎写史的玛瑞斯会在自传中首先感叹:我遗失了古罗马的众神。

玛瑞斯被绑架时已经四十岁了,但他仍然看不够世界,看不透世事,看不清自己。他仍需要通过与人接触来对比参照,来摸索这个世界的真理。我之前在微博上说过,玛瑞斯可以说是这一群吸血鬼中最具人性的一个。因为他的一举一动,都像凡人一样苦恼。是的,苦恼,他苦恼着嫉妒、愤怒、后悔、遗憾,甚至吃醋!他总是那么苦恼,干什么事都透着一股子苦味儿,一边大喊孤独寂寞一边甩开同类的手臂。他就是这么苦恼又矛盾的主人。

他在漫长的千年岁月中,先是摸索到真理的线索,后又否定掉。这或许是因为他是罗马人,一个无神论的罗马人,又或许是因为时间太长,长到他也可以拥有神的寿命,神的资格,但仍然无法揭示一个比真理更真的理。

这里还要说道路易。这个在夜访吸血鬼里说了小小的无伤大雅的谎话,人人都爱他的路易,他对莱斯特积怨很深,深到见死不救。他一再强调,莱斯特就是个白痴,他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教给我。于是他转而向阿曼德救助,但是在吸血鬼剧院,阿曼德告诉他,我没什么要告诉你的,我也不知道。

想来当时的路易,一定茫然无比。就像误入哲学命题的好奇者,一种“原来你们说的是这个意思”的顿悟。但是这命题没有让路易产生“不明觉厉”的兴奋,反倒让他觉得,你们这些老鬼,也不过尔尔。

路易究竟想知道些什么呢?他被莱斯特初拥,想来一定是以为,从此新世界的大门在他眼前打开了。莱斯特让他用吸血鬼的眼睛看世界的时候,他觉得是多么奇幻啊。但是后来他却疑惑了,吸血鬼的生存方式,社会体系,信仰传统,价值取向,这些都不明所以。像个被拉进美容院才发现自己受骗上当的苦逼消费者一样的路易,彻底愤怒了。当然他的愤怒不及克劳迪娅,可以说,小克劳迪娅的愤恨点着了他,小克劳迪娅带着小女孩一般的委屈和邪恶,这也是因为她太早被变成吸血鬼,还没来得及在人类社会学到一点点恻隐之心的缘故。

是的,路易就是想要这个,他希望莱斯特能当他的老师,拿本册子为他介绍吸血鬼世界注意事项和考试重点。他满以为,这个黑暗世界也和上帝的白昼社会一样,有着形形色色的种族和群体,有着门派不同的宗教和崇拜,或许还有一段长长长长长成神话传说的形成演化发展史。他希望了解“同类”,但很遗憾的是,莱斯特一来不是玛瑞斯型的学者,二来他接到的第一个警告,就是不要告诉任何人关于他们的历史。

所以,路易也是希望能与人交流的,希望能学到一点什么。但是莱斯特令他失望了。好在这两人心理年龄都差不多大,又是冤家,所以相互磨砺一下,还是能长情商的。路易如果放在桑提诺的组织内他必定是一名优秀的追随者,因为他需要这样有组织有纪律的领导,他希望变成吸血鬼之后,能比当人的时候更好,更心安理得地去服从,能把整个心都交出去的依靠是他一直以来希望得到的。

所以他和阿曼德只能当个同病相怜的熟人。阿曼德成不了他的长老,阿曼德自己也需要一个长老。

从这个角度也可以解释为何吸血鬼的永生意味着永恒的孤独。并不是说他爱的人会相继死去,而他不会变老。是说他们与人世隔绝,而且相互之间也孤立了起来。没有能量在他们之间流通,这就造成了一个相对真空的环境,封闭着他们从死去那刻起就停滞不前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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