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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所爱 - 卢冠廷

《一生所爱》文评

*一个生日礼物,祝 @非故 生日快乐!


《一生所爱》这个文章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在于不管是来看CP还是来看考据,它都能尽其所能地满足你。 

作为一个“外人”,我当然是从拦腰半中开始看的。这意味着,跟本文的初衷背道而驰,因为它本是一篇标注在标题里的ETE文。所以一个外人来ET里看什么呢?我要冒着某种……众所周知的“危险”来这里翻找出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吗?我要“忍受”篇幅惊人的描述去揣摩文中所传达的意象吗?我还是老老实实当个读者吧,但是又总按捺不住一试高下的心情,动不动就要对个中词句纠结一番,甚至暗自跟自己所作的那些文字来个优劣评断。

一个外人看文的心情莫过如此了。这就好像你一边嫉妒到不行,一边呢又忍不住要去点下那个蓝手小推荐。因为冥冥中知道这篇小说有些奇怪——它虽然让你不想说好,但又让你不能轻而视之。 

它为什么让你不想说好? 

你可能不习惯他的遣词造句,那连绵不绝的长句,层层叠叠的副词,不断重复的意象,让你看完一章活像坐了十站地;你可能不满意他塑造的角色,那个金发及腰唇红似血的坏蛋,那个隐忍不发城府极深的参谋,那个野心勃勃个性强势的女神……这些角色都那么不婉转,不唯美,不梦幻,让你看了之后大吃一惊,需要翻出旧文来重塑下信心;也许,你还不喜欢他的故事,铺陈太嚣张,情节太复杂,恋爱不正经谈,一天到晚,打打杀杀。我想看的套路和狗血,一个都没有,还总是聚少离多,顾左右而言他,真真郁闷至极,让人提不起性致;啊对了,甚至你连他的题目都看不惯,“一生所爱”,太大了吧?作者到底要干嘛,什么样的人敢用这么不打草稿的标题,新来的吧?我看像。嗤,简直太目中无人了。 

也许还有别的原因,我暂时想不到。光以上四点就足以让人望而却步了,这种情况下,一般写手也就坚持个把月半年或者一年,然后半途而废,继而开发新坑,向主流审美低头,“改过自新”,加入狂欢。 

而这篇神秘又奇怪的文章,却仍以每月五到六章的速度更新着,一写就是两年,逢年过节,兢兢业业,风里雨里,从不停歇,以堪称劳模的态度积累着章节数目,也不见他红,也不见他颓,仿佛一项未完成的任务,一桩不足为外人道的使命,你看或不看,他还都在那里,每周 晚八点,准时出现。 

这不得不说有点可怕。写文的人都忌惮这个,你可以嘲笑一个新手,一个蹭热度爬墙的人,或者抄袭的,OOC的,写得乱七八糟但是偏要撒泼打滚的,但你不要小看那个一直在写,一直在写,并且一直在写的人。这个人有一天会让你笑不出来,让你噤若寒蝉,让你刮目相看。 

你也许跟我一样好奇,究竟是什么让他如此持之以恒,两年如一日地书写一段并不叫座的故事。这故事中有什么魔力让作者无法自拔,深陷其中,奋笔疾书,以此明志?说到底,它究竟是个怎样的故事?一百多章过去了,它还是那个当初看了一两篇就被放弃掉的样子吗?对了,同样是一百多章过去了,这故事又进展到何种程度了呢? 

于是我又打开看了一次,这一次好像没那么困难了。文字还是相同的文字,但读者心态变了,故事也就跟着转过了脸,漏出了本该呈现的一面。 

第一次通读,我说我是抱着读冰火的决心来的。因为它长!不下那么大的决心我看不下来。事实证明,短短几个月,头二十章给我的印象已经模糊得只剩水印了,所以我又读一次。这一次,才真正看出点什么味来。 

这么说,这不是一个可以被当做消遣的故事。虽然很不想承认,但还是得承认,这是一个看完之后会想的故事。就像一些电影,你花半年时间去看完了一遍,然后就再也忘不掉了。你还会再花半年,去回味其中的细节,去思索里面的人物,去跟人讨论那些有的没的的感觉,去论证里面千丝万缕的联系……然后有事没事的,再看一遍。 

是什么让这篇文章也具备了这样的特质呢?仔细回想起来,可能是因为真实。

比如:“‘听我说——我想你……我真的非常想念你。你不在我身边的每一天…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以为对你的怀念会被冲淡,但是没有。……我想它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它已经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所以——

‘所以……你知道我在想念你吗……An……Do you know it…… DO YOU…EVER…KNOW IT……’”

这很棒。我想说,这就是我日常偏好的那种,它真实到让人感觉角色的思路在自己脑中游走。我并不是从文字中读懂了人物的思念,而是体验到了那种思念。这就是我作为一个读者想看的和作为一个作者希望能看见的,就是那种在电影院里捏紧了爆米花口袋憋着大气不敢吭一声的时刻,泪点低的观众如我者就要眼泪花儿包起,整个黑漆漆的大厅里只能听到一两声倒吸鼻子的呼吸。

但它又很危险,危险到明眼人一看就警铃大作,大喊不好,这里面有干货,再读下去,恐怕就要看懂点什么了。

是啊,我承认,就算我自诩下笔不客气,有时候都愿意看点轻轻松松一笔带过的作品。看时不过脑,看完不走心,唯独只剩官能刺激,多么轻松愉快寓教于乐。就怕从文字里看到自己,就怕不仅看了还看懂了,不仅懂了还看痛了。这痛了就会让人忆起软弱,而软弱,不是时时刻刻都受欢迎的体验。

如果一篇文处处都让人体验到疼痛和软弱,那就过于宣泄了。对于《一生所爱》,像上面这样的真实并没有密集出现在文章里。这篇小说的真实更多体现在另一个层面上,只有来回反复地看上几遍,把各个事件中的某些点串联起来,才能发现那个特别让人叹息的根源。你会发现作者在努力还原事件真相,用一种极其耐心,极其沉稳的态度,丝丝入扣地展现这些人这些事的本来面目。这种真实被隐藏得很好,深埋在好几个层次下面。你要越过原著的坎,越过CP的滤镜,甚至还要越过那些相互勾稽的情节,才能看到作者的某种表态。

它确实不是我所熟悉的那种,抓住一个症结就地开挖,直把人的情感管他恶疮化脓也好生肌白肉也罢统统摆上手术台的风格。它的核心,是内敛的,沉郁的,不浮躁夸张,但也不扭捏做作。跟那种刀刀见骨拳拳到肉的风格相比较,《一生所爱》更像是在把脉,沿着经络,望闻问切。它不司解剖,更像演绎,全身血流终至一处,告诉作者也告诉读者,都曾经发生了什么,又将接着发生些什么。

所以看的时候会觉得故事水到渠成,但偶尔过于平顺。这也许是同人作品总难摆脱的一个问题,沿着一条既定的路去往已经存在的结果,这路上的林林总总或多或少都已被书写过,若是没有机会占得先机,就要加倍付出精力去打造一个有别于人的作品。

于是,终于可以说说这篇长文的两位主角,埃尔隆德和瑟兰督伊。这本不是我的领域,但作者静水流深的笔触使得他们有别于其他已经存在的形象,也因为作者赋予了这两个角色某种真实,使得他们能够被看懂。

这种真实,在我看来,即他们之间的感情,和他们对待自己感情时的处理方式。

虽然我至今未能明白一个人究竟为什么会爱上智者,但感情确实很有多样性。《一生所爱》也体现了这种多样性。埃尔隆德与瑟兰督伊之间的暗涌,和埃尔洛斯热烈又投入的感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个是目光深远的智者,一个是仗义执言的豪侠,还有一个背负期望的王子。

智者通晓古今,洞察人心,却偏偏严谨克制,

豪侠有情有义,年少气盛,又难以洞见世事。

这翩翩世上佳公子,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百科全书式的前者,对后者的意气用事,敬而远之,毫不动心。

但这些百科全书式的人物,他们高瞻远瞩,得以预见几千年后难以印证的危机,可对于现在而今眼目下的突发状况,只能采取一个折中的态度。

要么回避,要么无视,要么借口忙碌何谈儿女情长,反正你越是逼他直面你们之间的问题,他就越是围着问题绕圈子,好像把那个问题避开,你们就还能维持原来的样子。

这是让我始终不懂的一个问题。因为我不能相信像这么一个有大智慧的人反而会看不到问题的核心。看不到对方需求什么,或者说,看不到自己真正需要什么。

于是我会这么理解:他不是看不到,他也不是不知道怎么解决问题。只是在更长远的计划看来,这一切都是可以牺牲的。自己的感情可以隐忍,别人的感情也可以一同被埋葬。  

以前我是这么认为的,现在我还是这么认为。不管他有什么万不得已的理由,这种把所有人都摆在棋盘上一一权衡的掂量并不招人待见。就算他手下留情为你选择了他所认为的最佳位置,但也难免有被操纵的不甘。对方的个人意志被彻底地忽略了,而他,一个常年禁锢自己情感,忽视内心情绪的人,当然体会不到你出离愤怒的根源。

所以当看到埃尔隆德问出“为什么我们不再是朋友”,我真是气笑了。你觉得呢,在你们之间发生了那么多事之后,还真是一点自觉都没有,站在朋友的位置上非常无辜啊。

这一点简直太真实了,有种深刻的无力感。他以为“朋友”就是他所能想到的对大家都好的位置,但是瑟兰督伊为什么要接受这样一个……退而求其次的位置?你问问埃尔洛斯愿不愿意做瑟兰督伊的“朋友”?

埃尔隆德这个人有一种无人能出其右的特质,叫做“我知道怎么做对你/他/我们最好”。我不知道《一生所爱》的作者是怎么挖掘出这种特质的,但在这种特质(以及其他诸多细节)的烘托下,这个人物无限贴近了电影中的那个形象——眉头深锁,忧国忧民,总是说出让人无法反驳的建议,却又对顽固的矮人、狡猾的法师、执着的女儿无可奈何——而且,还不止如此。虽然知道作者的意图就是为了还原那些个人,但我更想说,在“这个”埃尔隆德的那些情绪、想法、动作、神态,甚至小表情,都被作者揪得准准确确分毫析厘地呈现出来时,他不再是套用了影视化形象的一个壳子。或者说,他不再是一个可以被随意篡改的角色。“埃尔隆德”这个名字,当你想起他的时候,你会感觉到,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就是电影六部曲中的那个样子,而雨果维文饰演的那个角色,如果真的存在,那现在也可以更好的理解他了,他有了可以被诠释的性格,绝不是卡通化的,也不是喜剧式的,更不可能揣着罗密欧的里子,或者举着骷髅头念To be or not to be。当你想起他时,自然会想起那些神态、表情和动作。当这一点被达成时,一个读者或许对他有千般怨言,恨不得再写八千历数罪状,但是,我在想,这是《一生所爱》中迄今为止最成功的人物了。不仅还原了他,还被赋予了即使脱离故事也依然鲜活的灵魂,会让我在掩卷之后继续去思索他,甚至多写四千字没有出现在本文里的人物分析。因为作为一个“外人”,吃CP根本不是我的目的,反而是这个丰满的形象会一直留在我的印象里,在忘了故事之后还对他长吁短叹,这就很足够了。

众所周知,写作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不是说文字会向观众暴露点什么,而是,通过书写,你会看到自己,并且是,只有你自己。那种孤独,会让人再一次面对很多难以直视的事情,比如,恐惧、绝望、遗憾、悔恨……以前经历过的一切,都将再来一次,再再来一次,再再再一次,翻来覆去,不得超生。“把最酸最痛的疤揭开来,翻个面,一道道摆在面前供人赏玩”,倒不是什么博取同情的话术,因为最难的部分,在于那个让旧伤流血流泪的人,还就是你自己。所以,有多少勇气支撑你“就是要写下去”?从一开始的惊心动魄到后来通过写作获得内心平和,这中间要经历些什么,只有这样做过的人才得知。

然而也正是这样的写作才有“打动人心的力量”。越是写不起,越是最该写。若不写出那玩意,纵使再多篇幅也不能抚平内心的躁动,否则,就对不起老天爷恩赐的本事了。让你能写,又让你遇到了一些事,那必定是神谕,除了去完成它,还有什么可犹豫呢。

我始终认为,诚实的写作是在文字中记录了一个完整真实的世界,能够让作者回过头来看时,不心虚,也不羞愧。他没有浪费生命中最宝贵的时间去做让自己都无法面对的文字。而这种诚实的写作能够回馈的,不是叫好声,不是粉丝数,不是圈子里的地位或者可以量化的利益,而是你会真正看见自己。一个真实的,无所保留的,坦诚直率被保留在文字中的鲜活如初的灵魂。你可以跟他对话,当你可能都已经忘记了自己以前是什么模样的时候,当周遭一切都更迭了几波之后,他还能对你说说心里话,告诉你,当时的自己有多可爱,也告诉你,现在的自己也像当初一样,值得被爱。

而一个读者,一个读者不应该奢望在别人的故事里找到自己的答案。面对一个故事,比如《一生所爱》这样的,或许现在还不能看懂它,正常,挺好的。但一不留神,回头再看时,又怕看得太懂了。正如《一生所爱》那首歌,初闻不解其中意,再闻已是曲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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